【经文】
昔有长者子,入海取沉水。积有年载,方得一车,持来归家。诣市卖之,以其贵故,卒无买者。经历多日,不能得售,心生疲厌,以为苦恼。见人卖炭,时得速售,便生念言:“不如烧之作炭,可得速售。”即烧为炭,诣市卖之,不得半车炭之价值。
【释义】
从前有一个官家子弟学做生意。他到处去采取沉香,收集了好几年,终于得到了一车沉香,于是他推车到集市上去卖,因为价钱太高,好多天都无人问津,心里很是烦恼。看见市场上卖木炭的生意很好,于是他心里想:“如果把沉香烧成木炭,就可以很快地卖出去了。”
回到家里,他把沉香烧成了木炭,果然第二天一到集市就全部卖掉了。可是一数钱,傻了眼,连本钱都远远不够呢!
【寓意】
价格之高喻佛果,多天销售不掉喻因缘未到,烧成炭卖喻心生退转,贱价出售喻得小为足。要修佛果,不能怕难而心生退心,如见异思迁,或者退求小果,会失大利,犹如将沉香烧成炭卖一样,是非常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