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7时30分左右,当事人持中国护照从罗湖口岸入境,拖着一个行李箱,手里提着一个黄色塑料袋,未向海关申报。罗湖海关关员让其行李接受X光机检查后,经图像分析,发现其黄色塑料袋中有可疑物品。当关员对其进行询问时,当事人刻意回避关员问话,并称帮人带物品不知内情。当关员要求其打开黄色塑料袋接受检查时,当事人又以厚纸皮包裹、胶带封装不便开拆等诸多理由搪塞,不愿意配合海关查验。当事人的态度让关员更觉可疑,打开黄色塑料袋的层层包装,一大块完整的沉香木出现在眼前,细闻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天然香味,经称重,这块沉香足有3公斤。5月3日,经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鉴定,确认涉案物品为沉香,且材质较好。
4月1日,罗湖海关查获另外一名入境旅客在其行李内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疑似土沉香2.2公斤,5月3日,经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鉴定为已初步结香的沉香木块(土沉香)。
据悉,沉香木及其制品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的物种,属国家二级保护濒危珍稀植物,为限制进境和禁止出境物品。进出口时需按规定提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