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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佛协第九届理事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6-04-12来源:香道网   


2016年4月9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国佛学院普陀山学院隆重召开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任如瑞法师、正慈法师主持会议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主任道慈法师讲话

国内部分寺院代表就加强教风建设问题发言交流

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任印乐法师通报《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工作规划》

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任纯闻法师宣读《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司长王健作重要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佛宝网北京讯 2016年4月9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国佛学院普陀山学院隆重召开。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司长王健莅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任如瑞法师、正慈法师主持会议,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主任道慈法师讲话。会议听取了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任印乐法师所作的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工作规划报告,通过了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工作规划。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任纯闻法师宣读《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来自国内部分寺院代表就加强教风建设问题发言交流。
印乐法师在会上通报了《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工作规划》。据印乐法师介绍,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两点目标开展: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印乐法师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代表会议精神,并认真指导做好和谐寺院创建活动和开展好佛教讲经交流活动,要完善汉传佛教教制建设,做好汉传佛教界教风建设和规范传戒工作,并加强研究和整理佛教戒律及丛林清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司长王健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表示,教务教风工作是佛教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体现了新一届佛协领导班子丕振宗风的使命感和严谨务实的工作精神。教务工作责任重大,教风问题兹事体大,希望中国佛教协会继续扎实工作,引领全国佛教界不断提升信仰素质、强化持戒修行、重视制度建设,固本强基、勇于担当,深入做好教务教风工作,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做好教务教风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加强规范传戒工作,奠定教风建设的稳固基础。持守清净的戒律,是僧人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僧团和合的必要前提,是三宝住世的稳固基石,是佛教事业长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会要以绍隆僧种、续佛慧命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规范传戒工作的重大意义,因应时代发展和佛教自身建设实际状况,与时俱进,调整加强,常抓不懈。
第二、加强佛教教制建设,巩固教风建设的制度保障。教制建设是佛教教风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度的落后会导致佛教整体发展水平严重滞后,佛教人力、物力资源利用低效,甚至可能使佛教与社会发展脱节。尤其在全球化、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更要有充分的时代敏感和危机意识,加快构建有力因应时代、有序统理佛教的完善佛教制度。
第三、加强僧众修学,涵育教风建设的根本力量。做好教务工作、加强教风建设最终要在寺院落地,要在佛教四众弟子尤其是出家众身上落实和体现。以戒为师,勤修三学,以此净化心灵、开发智慧、积聚功德是佛弟子个人解脱觉悟的根本途径,也是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的根本力量。
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宏度法师、刘宇出席会议。(图:韩立鹤)
附:学诚法师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师、各位同仁: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在海天佛国、观世音菩萨道场——浙江普陀山召开全体会议,谋划工作,研究问题,因缘殊胜,很有意义。我谨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向给予此次会议关心支持的国家宗教事务局以及浙江省、舟山市党政主管部门,表示衷心感谢;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同仁致以诚挚问候。
汉传佛教教务工作是我会一项重要工作,涉及规范传戒、制度建设、寺院管理与建设、教职人员管理等诸多方面,对推动汉传佛教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加强教风建设是教务工作的重要目标。自2013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倡导全国宗教界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教风建设更成为佛教自身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从佛教来讲,教风就是佛教的风貌、风气、风尚,是佛教整体形象、气质、涵养的综合体现。佛教的教义可以归纳为戒、定、慧三学。与之对应,佛教的教风可以分为律风、道风和学风三个组成部分。三学与三风是内充外显的辩证关系:戒学内充,律风外显;定学内充,道风外显;慧学内充,学风外显。具体地说,律风就是佛教的精神风貌,体现为僧众的形象威仪。道风就是佛教的修行风气,体现为僧众的品格气质。学风就是佛教的学习风尚,体现为僧众的素质涵养。因此,佛教的教风建设以道风建设为中心,含摄信仰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与文化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系统工程与综合体现。
1993年我会成立四十周年之际,赵朴初居士即明确提出:“如何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侵袭,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从而发挥佛教的优势,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这是当今佛教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根据当前的形势和我国佛教的实际情况,着眼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未来,各级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都必须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四众素质上来。”此后二十多年来,我会历届领导班子和理事会始终高度重视佛教自身建设,佛教教风和四众弟子的综合素质整体上较改革开放之初有了较大改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佛教界信仰淡化、知见不正、戒律松弛、贪图名利、贡高我慢、放逸懈怠以及寺院纲纪废弛、民主管理和丛林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不团结等现象依然存在,在某些地区、某些寺院甚至有发展蔓延的趋势,这些问题侵蚀着佛教的肌体,损害着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对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着力加以解决。
今天召开的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加强佛教教制建设为主题,研究制定今后四年的工作规划,并就《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协商研讨,相信此次会议对做好汉传佛教教务工作、加强汉传佛教教风建设必将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
下面我就汉传佛教教务工作和教风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加强规范传戒工作,奠定教风建设的稳固基础。持守清净的戒律,是僧人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僧团和合的必要前提,是三宝住世的稳固基石,是佛教事业长久发展的根本保障。佛陀示寂前嘱咐弟子们“以戒为师”,可谓殷勤叮咛、语重心长。《善见律毗婆沙》说:“若人有信心、恒生惭愧、好学戒律者,佛法得久住。”莲池大师说:“持戒定可作佛,当谛信如是事,勿怀疑也。”(《菩萨戒经义疏发隐》)可以说,戒律是每一位出家人的基础课与必修课,如果基础薄弱,出家人就很容易丧失灵魂。戒律总体上包括规范个人的戒条和规范僧团的羯磨两大部分。传戒是戒律里面最为庄严隆重的羯磨法,成办的条件也最为复杂严格,其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新戒比丘的法身慧命,乃至律风的培养与弘扬。我会要以绍隆僧种、续佛慧命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规范传戒工作的重大意义,因应时代发展和佛教自身建设实际状况,与时俱进,调整加强,常抓不懈。
规范传戒的规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条件规范,二、程序规范。条件规范包含十师、引礼师、戒子和传戒寺院的基本条件要求。程序规范包含传戒申报审批、作法仪轨的程序要求,也就是要符合律制,符合中国佛教协会的传戒管理办法。我会要指导、监督全国汉传佛教界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传戒的统筹安排和审查审批工作,对传戒师资、传戒寺院的软硬件条件以及申报程序严格依规审核,勿以佛法做人情,随意放宽条件,敷衍了事,确保传戒法会规范进行。要通过试点的方式,指导主办传戒法会的省级行政区佛教协会和承办传戒法会的寺院逐步加强完善戒前考核和受戒后的考试环节。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全面考察求戒人员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具备必要的佛学知识、能否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律仪要略》和《毗尼日用切要》、信仰是否坚定、知见与求戒发心是否端正等,考核合格方允许受戒。戒期结束前,也要对戒子学戒情况进行考试,测试戒子是否掌握比丘戒、菩萨戒中根本和重大的戒条,是否把握佛教戒律的重要意义和根本精神,是否掌握比丘或比丘尼的威仪规范,考试合格后方可获颁戒牒。中国佛教协会也可以考虑在总结地方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制定统一的受戒考核考试大纲与规则。总之,要通过进一步加强规范传戒工作,从源头上保证佛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改善佛教教风奠定稳固基础。
二、加强佛教教制建设,巩固教风建设的制度保障。教制建设是佛教教风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度的落后会导致佛教整体发展水平严重滞后,佛教人力、物力资源利用低效,甚至可能使佛教与社会发展脱节。尤其在全球化、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更要有充分的时代敏感和危机意识,加快构建有力因应时代、有序统理佛教的完善佛教制度。
首先,佛教传统的戒律、清规是当代佛教教制建设的深厚基础与重要资源。要做好佛教传统戒律的整理、注疏、研究工作,尽可能全面、深入地把握佛陀的制戒因缘、戒律的根本精神以及具体、详细的实践方式。对丛林清规的整理研究,要注重体会和总结祖师大德将佛制戒律与时代、地域、文化、根机等具体因缘相结合时的原则坚守、良苦用心、善巧方便和圆融精神,为当代教制建设提供参考与借鉴。其次,要在遵循戒律精神和基本原则、重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佛教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动,与时俱进地制定、修订佛教界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立足戒律精神、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并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衔接的现代佛教制度体系。比如这次我们考虑修订《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就是为了更好地与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相衔接,与颁发佛教教职人员证的工作实际相协调,为进一步完善行之有效的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准入和淘汰、退出机制作准备。今后,我们在制定、修订佛教界内部规章制度时,要更加注重可操作性,使这些制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各地寺院也要在立足传统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适应时代要求、符合自身实际的现代寺院清规与管理规范,为佛教教风建设提供更加稳固切实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僧众修学,涵育教风建设的根本力量。做好教务工作、加强教风建设最终要在寺院落地,要在佛教四众弟子尤其是出家众身上落实和体现。以戒为师,勤修三学,以此净化心灵、开发智慧、积聚功德是佛弟子个人解脱觉悟的根本途径,也是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的根本力量。通常来说,佛教三学以戒为基,依戒生定,由定发慧。《佛遗教经》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犯。”因此,佛教四众弟子尤其是肩负住持圣教重任的出家众,对于所受戒律应当尽力持守,特别是对根本和重大的戒律更应如护眼珠,严持勿犯。三学虽以戒为基础,但如果仅仅停留在守戒的阶段,忽视定学、慧学的修持,则烦恼无法彻底调伏,解脱与觉悟的终极目的无法达成。面对纷繁复杂、诱惑众多的社会环境,没有足够的定力和无住的智慧,内心难免受到熏染,以至提不起持戒的心力,甚至连对三宝的信心也会动摇。从这个角度讲,没有定慧跟进、充实的持戒是难以稳固和持久的。为此,我会要引领、督导各地寺院始终坚持早晚课诵、过堂用斋、半月诵戒、结夏安居等基本宗教生活,督导寺院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参禅、念佛、止观、诵经以及佛教义学研究等修学活动,鼓励、支持汉传佛教界探索建立具有汉传佛教特色、适应当代根机的修学体系,教育引导僧众在严持戒律的基础上,注重定慧修学,逐步调伏烦恼、趣向觉悟,不断提高僧众的形象威仪、品格气质、佛学造诣和修证境界。出家法师更要以“荷担如来家业”的自觉意识和担当精神,严于律己,精进修学,尽好自己作为菩萨比丘的本分,以笃实修学、自我完善涵育壮大教风建设的根本力量。
各位法师、各位同仁:
汉传佛教教务工作与教风建设是关系佛教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工作,任重道远、艰巨光荣。希望大家以对佛教负责、对众生负责的精神,勇于担当、严于律己、集思广益,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全国汉传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佛品网fop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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