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诸有为法,有刹那尽故者,立理正破。以诸有为有刹那故,定无行动,何以得知皆有刹那?以有尽故,既后有尽,知前有灭,故知有为法,皆刹那灭。故颂尽故二字,释上有刹那故也。颂中故字,两度言之,有刹那故,尽故。
以诸有为法,有刹那尽故者,立理正破。以诸有为有刹那故,定无行动,何以得知皆有刹那?以有尽故,既后有尽,知前有灭,故知有为法,皆刹那灭。故颂尽故二字,释上有刹那故也。颂中故字,两度言之,有刹那故,尽故。
“以诸有为法,有刹那尽故者”,这是有部破正量部的话,“立理正破”,这是以道理破,立因明的量来破。“以诸有为法,有刹那尽故”,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灭的,不能有行动。这一刹那是这样子,第二刹那就没有了,怎么行动呢?连不下去。比如入胎时在这里死了,可以到那里投生,也有行动的意思,但论是这么说的,“入胎如灯焰”,灯焰刹那灭,从一个火苗到另一个火苗,中有也是一样的,刹那灭,可以自此到彼,从这个时间到那个时间,从这个地方到那个地方,可以说在这里死掉,到那里投生。
所以,讲道理都要有一定的体系。有部以刹那灭的原则来解释一切现象,中间没有矛盾,如果你去乱套,就会自相矛盾。所以说,不论学哪一个宗,总要把它的体系抓到,才算是学到了这个宗。如果你这里凑两句,那里凑两句,结果你凑得不知所云,人家不懂佛法的人,听听头头是道,懂佛法的人,说你东拼西凑,不成体系。就像一台机器,你把不同系列的零件配起来,样子蛮好看的,但电插上去,不起作用。
有部说,一切有为法都是有刹那的,“定无行动”,不能有行动。“何以得知”, 说皆有刹那,有什么依据呢?“以有尽故”,“尽故”是一切有为法有刹那的因,因为一切有为法都有尽,最后都要消灭的。“既后有尽,知前有灭”,既然后面要消灭,要尽的,那么前面一定也有灭。“故知有为法,皆刹那灭”,所以说,以“有尽”这个因来成立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灭。这个量已经立出来了。下面还要解释。“故颂尽故二字,释上有刹那故也”,“尽故”这个因是成立有刹那。“颂中故字,两度言之,有刹那故”,先以有刹那这个因,说明不能有行动,然后说为什么有刹那,以有尽故来证明有刹那,所以一层一层的,有两个量在里边。
此应立量,身表业色是有法,定无行动是宗法,因云有刹那故,同喻云如心所等。
“此应立量”,因明的量应这样立,“身表业色是有法”,立宗里有“有法”与“宗法”两个东西,有法相当于主语,身表业色是有法。“定无行动”,这是宗法,相当于谓语,这个宗就是“身表业色决定没有行动”。然后立因,“有刹那故”,是成立一切有为法没有行动。然后说“尽故”,又成立一切有为法是刹那的,所以这是两层的。“同喻”,因明三支是宗因喻,还要立个喻,喻有同喻和异喻之分,此处是同喻。“如心所等”,比如心所法,是刹那刹那灭的,是没有行动的。那么有为法,也是有刹那的,也没有行动的。
并曰:心等有刹那,心等无行动,身表有刹那,身表无行动。
“并曰”,这两个合起来说,“心等有刹那,心等无行动,身表有刹那,身表无行动”,这就否定了正量部说的“身表业是行动”。身表业一定是刹那灭的,不是行动。
故论云:若此处生,即此处灭,无容从此转至余方,故不可言动名身表业。
“故论云:若此处生,即此处灭,无容从此转至余方,故不可言动名身表业”,既然是刹那灭的,一个形色在这里生,当下在这里就灭,下一刹那又是另外一个形色。如果一个东西要动,他决定要持续存在一段时间,但你还没有动的时候,马上就灭掉了,所以没法说一个不变的东西从这里到那里,所以不存在一个实有的行动,也就不能说行动是身表业。比如说杀生,你刀拔出来这个样子一产生,到第二刹那这个样子就消灭了,换了一个砍的样子,然后砍的样子消灭,再变成其他的样子,每一个刹那都是一个不同的东西(体),这个过程并没有一个不变的体(行动),所以这个行动的体是没有的。就像电影的片子,实际上是一张张静止的图片,但那个机器摇起来,你感觉是在动,是我们的眼睛受骗了。所以有时候有人想用科学来证明佛法,但要知道,科学仪器乃至我们的眼睛本身就有局限,所以结论也是有局限的。所以说“行动”作为一个实体是没有的,是一个假法,不能说身表业的体是行动。
(节选自敏公上师《俱舍论颂疏讲记》第六十八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