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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领袖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一

2017-09-09来源:香道网   

2017年9月9日上午,秋意渐浓的北京后海醇亲王府,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在这里举行。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负责人纷纷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集体发声。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宗教事务局陈宗荣副局长出席会议,国宗局相关司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房兴耀、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凃汉桥等先后发言。本次会议由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学诚法师主持。
 
    与会宗教界人士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关系宗教工作法治化关键环节、涉及宗教界切身利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修订的《条例》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对《条例》的修订完成、正式公布,中国佛教协会和全国三大语系佛教界十分欢迎和支持。我们相信,新修订的《条例》必将对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和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起到更加重要和基础性的作用。
 
    一是组织并指导地方佛教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主旨,全面把握《条例》的规则要求,广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佛教界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充分发挥中国佛教协会网站、杂志等媒体的积极作用,配合国家宗教事务局及相关部门,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三是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对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佛教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根据需要予以适当修订完善,切实加强佛教教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佛教教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四是指导全国佛教界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依照《条例》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加强佛教教风建设;自觉运用新修订的《条例》维护佛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抵制商业化不良倾向,配合党和政府做好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工作。
 
    本会将带领全国三大语系佛教界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加强佛教教制建设,完善佛教界的自律管理,推动佛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于9月7日正式颁布,作为一名道教徒我感到非常振奋。新修订《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宗教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又为今后道教事业沿着法治化方向发展提供有力遵循。新修订《条例》一经颁布,就受到了全国道教徒和信教群众的高度赞扬和广泛拥护。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新修订《条例》贯彻落实到自身工作当中。
 
    下一步,中国道协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专家讲授、专题讨论、知识竞赛,在《中国道教》杂志和中国道协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全面促进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同时还要以新修订《条例》为依据,对中国道协现行规章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使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融入到教制规章、道教活动、宫观管理、道教教育等各个环节,全面提升道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我们还要积极引导广大道教徒和信教群众以新修订《条例》为遵循,保证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要以新修订《条例》为武器,依法依规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要以新修订《条例》为镜子,全面规范和约束言行,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提升道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促进道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条例》的修订既全面贯彻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习总书记 关于“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指示精神,又紧密联合实际,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多年来宗教工作中成熟的政策规定与工作经验,更具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次《条例》的修订,涵盖内容更加全面、条目更加充实具体,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政策和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对我们处理具体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很有帮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将带领全国伊斯兰教界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内容。举行学习新修订《条例》的专题讲座;同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伊斯兰教协会通过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新修订《条例》内容,深刻把握新修订《条例》中与伊斯兰教工作息息相关的重点内容;要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为契机,以清真寺为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各地伊协应定期向教职人员和寺管会负责人宣讲新修订《条例》精神,总结新修订《条例》在日常宗教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实际案例,用贴近大家生活的例子生动诠释新修订《条例》内容;在新修订《条例》的指导下修订“三个办法”——《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不断推进伊斯兰教工作的法制化进程,配合新修订《条例》共同促进伊斯兰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更好的维护伊斯兰界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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