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宝网福建讯 2018年4月26日-28日,福建省委统战部、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联合在厦门举办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闽南片区培训班。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黄进发出席开班式,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副厅长宋哩主持开班式。
开班式后,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黄进发讲授培训班第一课,黄厅长围绕新时代宗教工作怎么看、怎么办的问题,从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要原则等三个方面,系统解读了新修订《条例》总则部分,并结合我省出台的《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进行了部署。黄厅长强调,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积极推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执法单位协同配合、综合执法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新机制。
培训期间,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副厅长宋哩,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厅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干部还将分别辅导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民族政策法规、逐章逐节详细解读新修订《条例》。
来自厦门、漳州、泉州市、县(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从事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以及重点乡镇统战委员等共计250余人参加了培训。下一步,福建省还将分闽东、闽西两个片区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将达800多人,实现宗教工作队伍全覆盖。(文、图:微言宗教)